亚麻籽油 · 生产询价
冷榨食用亚麻籽油
我们的冷榨亚麻籽油生产要求采用有记录、且不施加热量的机械提油工艺。买方可商定食用级产品的过滤、天然风味及包装要求,各批次均按认可规格进行评估。
质量参数
规格与采购要求
说明性询价目标和采购要求,须经生产或供应确认和买方批准。这些不是库存 COA 或通用等级。明确报告依据、抽样和检验方法;接受的报价定义了最终的质量和交货限制。 供讨论的询价参考值。冷榨声明须有生产记录支持;仅凭化学检测结果无法核实提油方式。最终限值取决于市场及预期用途。
| 参数 | 询价参考指标 |
|---|---|
| 提取声明 | 采用不施加热量的机械提油工艺;记录种子调质及压榨过程 |
| 后处理 | 声明沉降、过滤或其他允许的物理澄清 |
| ALA含量 | 按占总脂肪酸的百分比报告;买方目标示例:最低50% |
| 酸值 | 示例:最大2.0mg KOH/g油 |
| 批次放行时过氧化值 | 示例:最大5meq活性氧/kg油 |
| 水分和挥发物 | 示例:最大0.10质量% |
| 不溶性杂质 | 示例:对于商定的过滤等级,最大质量百分比为0.05% |
| 感官和沉积物 | 批准风味和外观;指定在商定的温度下允许的沉积物 |
| 添加剂和食品安全 | 按Codex以冷榨油命名时不得添加添加剂;商定污染物检测及食品用途文件 |
应用
常见用途
用于瓶装食用亚麻籽油、调味汁,以及要求明确标示冷榨原料的食品配方。应在买方实际配方及储存条件下评估油品。 采购要点: 请明确采购仅要求冷榨工艺,还是另需有机、非转基因或原产地证明。这些属于独立声明,均须提供相应文件;冷榨本身不能证明其他声明成立。
出口规划
运输与物流
可根据订单评估食品接触用桶、IBC或相容的食品级散装系统。装货前商定避光和控氧措施、运输温度方案、保质期证明及进口文件。合适的海运可按约定具名港口采用FOB、CFR或CIF;报价须注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版本。
提交您的冷榨食用亚麻籽油需求
请提供数量、目的地、装运时段、包装及所需质量限值。
技术参考: Codex CXS 210:指定植物油的品种特性及质量指标。以上询价示例仍以双方约定的合同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