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亚麻籽供应 · 大宗询价

榨油用亚麻籽供应商 | 大宗亚麻籽

榨油用亚麻籽按接收工厂的籽粒规格及预定油品用途报价。Zenith Eclipse 分别处理食用油和工业用途询价,并要求提供比较原籽报价所需的分析基准。

质量参数

技术规格

询价目标仅供参考,取决于批次可供情况及买方认可,既非现货分析证书(COA),也非通用等级。每项结果均须注明受检物料、报告基准、取样及检测方法;最终验收限值应写入合同。 籽粒含油量是按注明方法测得的实验室可提取油脂含量,不保证工厂的可销售成品油产量。

榨油用亚麻籽:采购参考规格
参数询价参考指标
产品和用途整粒亚麻籽;声明食用油或工业用油用途
水分最高 8.0%;评估收货和储存条件
杂质按质量计最大2.0%;商定分离方法
含油量以干燥、清理后籽粒的质量百分比报告;注明提取方法
热损伤籽粒按质量计最大0.1%
总损伤率按质量计最高 5.0%;明确碎籽是计入还是单独统计
容重使用商定的程序报告kg/hL
提取油脂评估按需 — 报告项目: 游离脂肪酸(FFA) 或 酸价; 分析方法; 单位
验收依据采样点、留样及结算规则商定

应用

常见用途

用于通过压榨或浸出生产合同约定食用或工业用途的亚麻籽油。产出的油及粕须分别制定产品规格。 采购要点: 提供工厂的最低含油率要求,并注明水分基准及杂质扣除方式。如油脂酸度影响结算,应明确指标为游离脂肪酸百分比还是酸价,并注明对实验室提取油脂采用的检测方法。

出口规划

运输与物流

可按接收工厂条件评估散装、带内衬集装箱、吨袋或 50 kg 袋装方案。签约前应确认卸货设备、防籽粒漏撒措施、水分控制及指定交货时间段。 对于适用的海运货物,可按 Incoterms® 2020 就指定港口提供 FOB、CFR 或 CIF 报价。集装箱或内陆交接条款须另行确认。出口准备情况取决于批次放行,以及目的地要求的检验、植物检疫和原产地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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