亚麻籽供应 · 大宗询价
榨油用亚麻籽供应商 | 大宗亚麻籽
榨油用亚麻籽按接收工厂的籽粒规格及预定油品用途报价。Zenith Eclipse 分别处理食用油和工业用途询价,并要求提供比较原籽报价所需的分析基准。
质量参数
技术规格
询价目标仅供参考,取决于批次可供情况及买方认可,既非现货分析证书(COA),也非通用等级。每项结果均须注明受检物料、报告基准、取样及检测方法;最终验收限值应写入合同。 籽粒含油量是按注明方法测得的实验室可提取油脂含量,不保证工厂的可销售成品油产量。
| 参数 | 询价参考指标 |
|---|---|
| 产品和用途 | 整粒亚麻籽;声明食用油或工业用油用途 |
| 水分 | 最高 8.0%;评估收货和储存条件 |
| 杂质 | 按质量计最大2.0%;商定分离方法 |
| 含油量 | 以干燥、清理后籽粒的质量百分比报告;注明提取方法 |
| 热损伤籽粒 | 按质量计最大0.1% |
| 总损伤率 | 按质量计最高 5.0%;明确碎籽是计入还是单独统计 |
| 容重 | 使用商定的程序报告kg/hL |
| 提取油脂评估 | 按需 — 报告项目: 游离脂肪酸(FFA) 或 酸价; 分析方法; 单位 |
| 验收依据 | 采样点、留样及结算规则商定 |
应用
常见用途
用于通过压榨或浸出生产合同约定食用或工业用途的亚麻籽油。产出的油及粕须分别制定产品规格。 采购要点: 提供工厂的最低含油率要求,并注明水分基准及杂质扣除方式。如油脂酸度影响结算,应明确指标为游离脂肪酸百分比还是酸价,并注明对实验室提取油脂采用的检测方法。
出口规划
运输与物流
可按接收工厂条件评估散装、带内衬集装箱、吨袋或 50 kg 袋装方案。签约前应确认卸货设备、防籽粒漏撒措施、水分控制及指定交货时间段。 对于适用的海运货物,可按 Incoterms® 2020 就指定港口提供 FOB、CFR 或 CIF 报价。集装箱或内陆交接条款须另行确认。出口准备情况取决于批次放行,以及目的地要求的检验、植物检疫和原产地文件。
提交您的榨油用亚麻籽需求
请提供数量、目的地、装运时段、包装及所需质量限值。
技术参考: 北达科他州立大学推广部:亚麻生产、油脂用途及籽粒储存。以上询价示例仍以双方约定的合同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