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油菜籽供应 · 大宗询价

清选整粒油菜籽供应商 | 大宗油籽

清选整粒油菜籽按可测量的残留杂质和接收限度供货。Zenith Eclipse 将清选规格与榨油厂的进料验收要求衔接,同时分别控制品类、含油量和种子状态。

质量参数

技术规格

询价目标仅供参考,取决于批次可供情况及买方认可,既非现货分析证书(COA),也非通用等级。每项结果均须注明受检物料、报告基准、取样及检测方法;最终验收限值应写入合同。 清选是物理处理工序,不能证明产品属于双低油菜籽、已去除全部污染物或适合直接食用。

清选整粒油菜籽:采购参考规格
参数询价参考指标
产品/加工方式整粒油菜籽;明确清选工序及最终取样点
残留杂质清理后最高 1.0%;约定测定程序
含油量最低 40.0%; 按9%水分基准折算; 注明修正后的报告基准
水分装载或其他商定点时最大 9.0%
残留外来杂质明确石块、其他籽粒及植物碎屑的定义;约定各类限值
受损籽粒分别规定热损伤、青籽及总损伤限值
化学成分品类认定或用途有要求时,报告芥酸及硫代葡萄糖苷含量
进料兼容性约定细粉限度、卸货方式及接收端需要增加的筛分设备。
取样/结算约定清选后样品、净重及扣除规则

应用

常见用途

清选整粒油菜籽供应给有明确进料及装卸要求的榨油设施。买方可按自身清理及加工能力规定残留杂质限值。 采购要点: 明确报价吨位是清选前还是清选后的重量,以及杂质扣除如何影响结算。杂质与损伤应分别定义;杂质检测值低不代表籽粒完好或油脂化学指标合格。

出口规划

运输与物流

条件允许时,使用防漏籽散装装卸设备、带内衬集装箱或适用的袋装及吨袋方案。应约定设备清洁、装货后检验及装卸控制措施,以减少到达收货点前的再污染。 对于适用的海运货物,可按 Incoterms® 2020 就指定港口提供 FOB、CFR 或 CIF 报价。集装箱或内陆交接条款须另行确认。出口准备情况取决于批次放行,以及目的地要求的检验、植物检疫和原产地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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